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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印发《关于做好滨河街道社区“两委”换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2  分享到:

滨河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印发《关于做好滨河街道社区两委换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关于做好滨河街道社区“两委”换届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党发〔2020〕19号)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发〔2020〕19号)海勃湾区委、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海勃湾区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党发〔2020〕14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以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选优配强社区带头人队伍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海勃湾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牢牢掌握换届工作主导权,让换届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着力点,确保实现党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严把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品行关,特别是严把政治首关,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切实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

——坚持发扬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机制,尊重党员和群众主体地位,保障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让各方面意愿和主张得到充分表达,依法依规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有关内容和环节,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律不变通,使换届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

——坚持维护基层稳定。加强风险预判和防控,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有力打击各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和宗族、宗教、宗派干扰,重点关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坚持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换届各项纪律要求,以更大决心和强有力措施严厉查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贿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重点排查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基层政治生态。

(三)时间安排

立足实际,全面执行上级部署安排,严把本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时间节点。本次换届20201215日前启动,先进行社区党换届,于2021115日前完成;后在社区党领导下开展居民委员会换届,于2021320日前完成。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于202147日前完成。各社区严格按照换届工作依次推进、压茬进行。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优好班子、配强好队伍、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

确保实现5个100%”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滨河街道立足实际,确保本次社区“两委”换届实现“5个100%”,100%按期换届100%换届选举一次成功100%把双好双强的人选上来100%实现一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100%实现社区配备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力争实现5个100%”工作目标。按照海勃湾区委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海勃湾区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确保实现市里5个100%”的基础上,再力争实现区里“5个100%”,即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实现100%;新任社区“两委”成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100%;居民委员会中党员比例过半达到100%;推荐人选当选率达到100%;足额当选成功率达到100%。

三、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引导群众把双好双强的人员推选为候选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4协调能力强。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

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担任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

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1)原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

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

16)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二)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

滨河街道坚持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确定两委成员职数。

社区“两委”职数。社区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社区居委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本次换届中,滨河社区、湖东社区、白楼社区按照常住人口4500户以上的“两委”成员核定11;镇北社区按照常住人口3000户以上不满4500户的,两委成员核定9人;中河源社区按照常住人口不满3000户两委成员核定7人;社区党委设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一肩挑的社区设党副书记。

)严格人选把关

1.拓宽人选来源渠道注重从党建专干、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选拔两委成员,也可从本社区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推行国家统编教材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2.严格人选审查。全面落实县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把牢底线要求,严格落实社区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利用民族问题、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人员排除在外。各社区党委要严格分析研判,做好候选人筛查,并上报街道党工委进行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人选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品行关,确保实现组织意图和尊重群众意愿相统一。

3.实行回避制度。实行社区两委成员、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回避。

力争全部实现一肩挑

积极推行社区党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民委员会主任,强化社区领导作用和地位,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提高组织执行力和办事效能力争100%实现社区党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对于本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社区党委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且注重为本社区培养带出今后合适的党委书记人选。

(五)着力优化班子结构

1.优化年龄结构新选任的涉农社区书记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社区党书记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年龄超过60岁的优秀社区党书记,健康条件允许的可以继续留任。原则上社区党委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各1名35岁以下的成员

2.优化性别结构坚持专职专选,保证每个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

3.优化知识结构新选任的社区书记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新选任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至少有1名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总体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0%以上

4.优化任职结构社区党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积极推行社区党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确保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高于50%,已交叉任职的党委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抓实抓细换届工作重点环节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01215日前完成)

1.成立机构

1)街道层面。成立滨河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加强对换届选举程序、职数设置、换届纪律、遗留问题解决的指导,切实履行好换届选举的责任。组建督查指导组、法规咨询组,及时对换届过程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生的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及时释疑。街道包社区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指导各社区开展具体工作。

2)社区层面。各社区参照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本届居民选举委员会确保把党委书记依法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各社区党委换届工作上一届党委主持,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由本届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在街道委和社区指导下,由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2.调查摸底

全面落实街道班子成员包社区联户制度,对5个社区逐个深入调研,摸清各社区的户数、人口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以及家族、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等可能影响和干扰换届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集中分析研判,要把摸底工作与提前化解矛盾、排除各种干扰结合起来,重点摸排选情复杂、矛盾突出以及以往换届中问题较多的难点、重点社区,逐个分析选情,找出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不留后遗症对此要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抓好问题解决。

3.专项整顿

严格落实“四个一”机制,整顿相对后进社区党组织,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存在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社区,要“一社区一策”进行整治,不整顿到位不换届。

4.严格审计

社区全面开展两委班子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布审计结果,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凡是未开展审计和审计中发现问题未整改完成的社区一律不能启动换届工作。

5.制定方案

社区要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并制定《选举方案》《选举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操作程序,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

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方案》《选举办法》须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6.宣传动员

12月1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同时,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以及村村响、宣传手册、公开信、明白卡居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与换届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操作规程、纪律要求,特别是要加强普法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7.强化培训

结合“六个一”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社区“两委”、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与换届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社区开展本级范围内的专题培训。

要做到未开展教育培训的,不允许组织换届工作;对换届工作法律法规、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不熟悉的干部,不允许派到社区参与指导选举工作,不允许解答群众咨询和接待群众上访。

8.谈心谈话

换届前要开展社区“两委”成员谈心谈话,社区党委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其他成员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谈话,做深做细思想工作。

)社区党组织换届阶段(2021年115前完成

新一届社区党委员会成员,采取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街道党工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

产生。在开展两推一选之前,社区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经与街道党工委沟通后,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由街道党工委经党工委会议进行批复。

1.提名推荐环节(2020年12月21日前完成)

1)党员和群众推荐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社区党委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社区党委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5类党员”如不参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请假手续)人数50%,推荐有效。要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推荐结果。

需要明确的是应到会党员数是实际党员数去掉不能参加选举的“5类党员”,其中“5类党员”指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社区党委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并报街道党工委。

2)街道党工委推荐

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结合推荐情况和日常“五办一中心”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反馈社区党委。

3)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

各社区党委根据街道反馈的初步人选名单,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及时进行公示,报街道党工委。

2.考察审核环节(2021年1月8日前完成)

1)任职资格初审

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任职资格进行初审把关,之后形成人选名单上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按程序进行资格联审。

2)考察组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

①社区党委书记。对审查合格的考察对象,由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邀请区委组织部派人参与。形成考察意见后反馈社区党委。

②社区党委成员。对审查合格的考察对象,由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后反馈社区党委。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①社区党委书记。社区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社区党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社区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之后将预备人选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后,将党委书记预备人选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由街道党工委批复社区党委。

②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社区党委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社区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之后将预备人选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委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后批复。

3.正式选举环节(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

在街道党工委和换届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上一届社区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组织选举时,可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先选出社区党委员会委员,再由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也可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党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选举流程:1)上届社区党委向党员大会报告;(2)讨论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3)组织选举竞选,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4)启封、清点选票;5)验证发票;6)写票投票;7)清点票数;8)公开唱票计票;9)公布投票结果

(三)居民委员会换届阶段(2021320日前完成

坚持在党领导下开展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证居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1.组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的领导下按照规定程序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引导居民将党书记依法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将社区党委员会委员和党员居民代表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并及时进行公示。对社区党委书记竞职居民委员会主任的,由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同时,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居民学习宣传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制定选举办法,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2.组织选民登记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对参加选举的居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规定的选民资格登记情形,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及时公布选民名单。

需要明确的是,首先要及时公布选民登记日,其次是明确登记对象,具体如下:

1在社区选民登记中,对户籍在本社区且长期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要通过集中办理、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

2对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或外出务工经商的,要通过公告、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他们返乡投票或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直系亲属代为投票,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

3对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或者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经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4对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经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不登记为选民登记为选民。

5对户籍在本社区,登记期间不在本社区居住,与本社区无联系,下落不明,找不到本人,居民选举委员会无法告知的,公示5日无异议后,不登记为选民;

6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的公民,不登记为选民;

7对申请参加选举的选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包村干部,派驻村时间可作为在村居住时间计算,达到1年以上的以及户籍和居住地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出生成长的,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登记选民应在选举日前进行,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

居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在选举日前,居民选举委员会应根据确定无异议的选民名单,填写发放参选证,并由选民签收,投票选举时,必须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3.候选人提名和组织考察、资格审查由登记选举的居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同步采取报名方式摸清候选人的意愿。在规定日期前向居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参选意愿和参选职务。做到两委班子成员同报名、同考察、同联审。社区党民选举委员会对参选名单进行初审后,报街道党工委进行组织考察,并由街道党工委按程序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

原则各社区换届直选比例不能低于上届,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报街道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4.投票选举(2021年2月24日前完成)

要认真做到四个规范规范选举大会程序。切实履行报告选举筹备情况、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陈述、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要切合本社区和本人实际,实事求是,严禁违规承诺。规范投票行为。加强投票现场管控,坚持和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从严限制流动票箱使用,规范唱票计票方式,坚决防止诱导投票、重复投票、非法委托投票、违规使用流动票箱和减省合并程序等情况发生。规范回避制度。实行候选人现场回避,候选人在选举日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在选举现场影响选民自主投票。对选情复杂的社区,要协调政法部门全程保障,坚决维护好选举现场秩序。

投票选举:1)确定投票方式;(2)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3)办理委托投票;(4)涉及和印制选票;(5)确定选举工作人员;(6)布置会场或者投票站;(7)投票选举;(8)选举有效性确认;(9)确认当选。

(四)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阶段(2021年4月7日前完成

在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后,推选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街道党工委社区党要严把人选关口。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可以连选连任。推选工作由社区党主持,候选人由社区党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经街道党工委审核后确定。居民委员会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后续管理阶段2021年4月2日前完成

1.谈心谈话。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一周内,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及时与新一届社区干部及配套组织成员进行集体谈话,与他们谈思路、谈发展、谋划今后工作。对未连选连任的社区正职,退出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因联审未通过未能参选人员要进行一对一谈话,及时给予正面思想引导,帮助他们调整好心态,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继续发挥所长为本社区发展作贡献。

2.工作交接。在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的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同时,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并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交接及时、交接完整、交接有据。对拒不配合交接的上届社区两委干部,要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

3.上岗培训。要组织社区党书记、主任和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换届后一年内,参加1次区级以上集中培训,其他社区干部要由街道党工委统筹组织培训。

4.规范管理。认真做好社区党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工作。健全社区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日常履职管理、激励保障、后备干部培养、不称职社区干部的退出办法等制度机制。街道党工委要督促指导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

以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同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联等其他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实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按照有关规定兼任其他社区组织负责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般由社区书记兼任,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社区共青团组织负责人一般由社区两委班子中35周岁以下的党员或者共青团员成员兼任。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4月2日前完成

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结束后,配合区级部门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换届工作整个过程步骤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所有的居委会都进行了换届指导工作是否及时有力、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认真查处,有无违法操作、贿选、不良势力操纵选举等现象;居民对选举结果的满意度;社区两委下设的小组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是否将换届工作中的各类材料进行登记、归档备查等。验收合格后,街道将以社区为单位举行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就职仪式,颁发当选证书。

换届工作完成后,各社区要自下而上对本次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向上一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并将换届工作的文件资料等整理成册,按规定存档。各社区务必2021年41前将本次换届工作总结及各类统计表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实施要求

(一)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各社区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强化源头把关,切实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切实组织好本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二)将责任落实贯穿始终

滨河街道党工委要深刻认识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书记是换届工作直接责任人,要组织协调推进换届各环节工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抓好所有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重点难点社区亲自坐镇指挥、实地指导、全程掌控,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三)将纪律规矩贯穿始终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关于做好全区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各社区要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党员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实行全程监督确认制度,组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参选人员等开展换届纪律承诺,对党员动员、选民登记、候选人参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每个环节工作纪实进行签字确认。认真落实候选人谈话制度,各社区包联领导要与候选人进行个别约谈或者集体谈话,督促他们严格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把查处和打击拉票贿选行为作为净化换届工作政治生态的重点来抓,对拉票贿选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动真碰硬、有报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四)将安全防范贯穿始终

健全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不稳定因素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理。完善选举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情动态。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风险和信访维稳工作。对选情复杂的重点难点社区街道要提前介入,开展评估,制定预案,积极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五)将督查指导贯穿始终

街道党工委将派出包联指导组,加强对换届选举程序、职数设置、换届纪律、案件查处等督促指导检查。派出的指导组要全程参与所派驻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紧急处理、集中攻坚,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

各社区党委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与换届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操作规程、纪律要求等,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行社区党委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严把人选资格条件等政策要求。大力宣传换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换届舆论环境于运用新兴媒体,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街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专门负责监控、收集、处理涉及换届工作的各类信息,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认真核实、妥善处置,防止恶意炒作。

附件:滨河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滨河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刘丽华

滨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孙  凯

滨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郭晓红

滨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长:

吴耀卿

滨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白昊霖

滨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员:

寇俊峰  

滨河街道纪工委书记

孙  丽

滨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邓  平

滨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白旭光

滨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蕾

滨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娜娜

滨河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郭智邦

滨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贾  蓉  

滨河街道滨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  婷  

滨河街道白楼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海飞  

滨河街道湖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翠玲  

滨河街道镇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迎新  

滨河街道中河源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滨河街道基层党建办,负责日常协调和联络服务等具体工作,内设综合协调组、包联指导组、信访舆情组和正风肃纪组。

中共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1212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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