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东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走深走实,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湖东社区联合乌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滨河供电公司党支部、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供电公司配电带电作业处党支部、辖区非公党支部共同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主题党日活动。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共有六项议程。活动伊始,全体人员奏唱国歌,随后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宣传委员苟平同志的领誓下,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接着,领诵党章党规,之后党员们主动交纳党费。在政策理论学习环节,领学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内容,还包括北疆文化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现场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第一卷)》节选和第18期《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传达学习了十四个亮点解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解读。此外,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滨河供电公司党支部开展了《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的宣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的党课学习。学习结束后,党员代表现场分享了学习收获。最后是“党日+活动”环节,结合“感党恩 听党话 跟党走”群众教育开展了为民服务活动。滨河供电公司志愿者开展了“电力+民族团结”惠民政策宣讲,并邀请在场党员参与体验。各党支部还深入居民小区,宣传自治区“六个工程”和“六个行动”的战略安排、我市“十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党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节能知识、用电安全知识和民族政策,同时在小区开展了卫生环境清理活动。
通过此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为推动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